加拿大聯邦初創企業移民方案 (Start Up Visa) 簡稱SUV。加拿大政府旨在推動經濟及商務活動,為當地帶來創新企業元素,增加國家競爭力。這一類商業移民方案,不限企業規模,亦沒有業績要求。
項目優勢
沒有資產要求
計劃只要求申請人有足夠的創業本金、家庭在加拿大的生活費用、加拿大政府徵收的費用
靈活安排
在申請個案審批期間,申請人可以留港安排加拿大業務,配偶亦可彈性留港或前往加拿大工作
不受地區界限
可以自由選擇於加拿大境內多個不同省份居留及開展業務

優勢概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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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不受地區界限,可以自由選擇於加拿大境內多個省份居留及開展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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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可以靈活安排時間,在申請個案審批期間,申請人可以彈性留港或前往加拿大安排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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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的配偶在個案申請審批期間可以留港或前往加拿大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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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限申請人最低資產淨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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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的家屬可以隨行申請永久居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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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申請人配偶及21歲或以下子女(受養人),亦可一同申請加拿大永久居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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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及其配偶均可以申請工作簽證,並在個案審批期間於加拿大工作及考取駕駛執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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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或其配偶如持有合資格的工作簽證,其子女可享公立教育福利
隨行家屬的權利
資金需求
營運需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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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業本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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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申請人和隨行家庭成員在加拿大的生活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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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用Incubator的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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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政府徵收的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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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及顧問的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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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劃要求申請者持續正常營運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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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盈利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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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僱員要求
申請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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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加拿大開設新公司並持續營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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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需要得到加拿大合資格公司的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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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的英語或法語水平必須在加拿大語言標準(CLB)達到五級或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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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良好並通過加拿大的安全和醫療檢查
申請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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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備個人履歷,由專業顧問提供初步評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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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預備創業想法及理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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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cubator 初步評估申請人的創業理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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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寫創業計劃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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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批創業計劃書,並發出支持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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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得支持信後,遞交商業移民(永久居留)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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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批時間介乎18至32個月,期間申請人及配偶可以選擇申請工作簽證到加拿大開展業務,亦可以
選擇留在香港安排於加拿大的新業務,但申請人必須記錄創業期間的活動 -
在獲發永久居留身份前, 加拿大移民部將會要求申請人提交創業進程報告(Progress Repor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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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及隨行家屬獲發永久居留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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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內在加拿大累計居留三年後,獲發公民身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