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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讓家庭團聚,加拿大移民局設有配偶及子女移民方案、父母/祖父母移民方案以及父母/祖父母長期居留簽證,又稱超級簽證 (Super Parent Visa)。申請人可視乎家庭需要再提交合適的申請。
項目優勢
配偶及子女移民
合資格的配偶、同居伴侶或21歲或以下的子女可申請移民
父母/祖父母移民
合資格的父母及祖父母可申請移民
超級簽證
超級簽證是一個讓持有人能多次入境加拿大的長期簽證,允許他們每次拜訪加拿大最多停留兩年,適用於加拿大永久居民和公民的父母與祖父母。

配偶及子女移民方案 (Spouse Sponsorship) 及父母/祖父母移民方案 (Parent Sponsorship)
申請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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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是年滿18歲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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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沒有接受社會援助福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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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有能力供養受養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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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約初步評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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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灝鏘簽定合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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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文件
申請程序
配偶或伴侶的定義
配偶:在原籍國合法結婚,並符合加拿大的法律
夫妻關係伴侶:擁有至少12個月的戀愛關係,但是由於宗教理由、移民壁壘、性取向或婚姻狀況而
被禁止同居(例如,其中一人與一個來自不可能離婚的國家的人合法結婚)
伴侶關係:擁有至少12個月不間斷的同居關係
同性關係亦會按照上述種類定義,而且均會被視作有效的移民申請。
超級簽證 (Super Parent Visa)
申請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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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是年滿18歲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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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需證明有經濟能力支付父母/祖父母每次拜訪的開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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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需證明與父母/祖父母的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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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的父母/祖父母需提供指模、無犯罪證明、體檢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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